王婷,女,17级电子商务二班,在班内担任宣传委员兼文艺委员。在校期间曾获得第十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赛冠杯”第五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电子与信息技术应用大赛二等奖,同时在大赛中获得“优秀志愿者”称号;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荣获“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在“乐百特”杯网络营销创意竞赛获得一等奖;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决赛获得第三名。
励志格言:发光并非太阳的专利,你也可以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