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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淄博市第二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进行淄博市第二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淄社科奖字〔2016〕1号)要求,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按照市委“一个定位,三个着力”的要求,引导和鼓励全市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紧紧围绕实现“十个新突破”加大对我市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研究,大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坚持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不断完善评选机制,促进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建设工业强市、文化名城、生态淄博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参评成果时限及范围

1、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报刊上发表的文章或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不含年鉴和编写的一般教辅教材);

2、2015年度市社科联会同市委宣传部等七部门联合组织的“2015百题调研”活动中获一等奖成果;

3、虽未公开发表,但确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并被市委、市政府采纳的调研报告、建议等,在取得相应机关、部门的采纳证明后,亦可申报参评;

4、市级以上立项并于2015年完成的课题,上报时出具立项书和结项证明。

三、申报成果材料和上交时间

申报成果材料要求:文章类一式三份,其中至少有一份原件;著作类七份。

申报请填写《淄博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见附件1),《评审表》打印一式二份,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连同申报成果材料交教务科研处科研科,评审表和成果材料电子稿通过OA发给杨永亮老师。

上交时间:5月27日(星期五)17:00前。

四、说明

1.本次评奖市评委会下设六个学科组:应用组、管理经济组、社会政法组、文教一组、文教二组(基层文化及中职和基础教育)、史学组。请在《淄博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学科门类栏目填写相对应学科。

2.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重复申报和重复参评者,一经查实,取消作者两年参评资格。

3.《淄博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单独装订,支撑材料单独装订,上报成果请放在牛皮纸信封或档案袋内,请用2号宋体将成果名称、推荐单位、作者姓名打印在A4纸上,粘贴在信封正面。

4.评奖的具体工作按照《淄博市第二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2)执行。

5.评奖上交的原件一律不退。

6.我院分配申报指标为5项,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评审推荐。

教务科研处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