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安排,结合我院实际,现对中秋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9月13日(周五)至9月15日(周日)
二、工作要求:
(一)9月12日下午的课程(包括选修课)全部结束后,学生方可离校。
(二)9月15日晚学生上晚自习,各班将学生返校情况于9月15日晚9点前报学生工作处。
(三)学生放假前,有关处室、系要对学生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各班级、各办公室要关闭门窗,对贵重物品要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