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正在系部紧锣密鼓的开展,那同学们对此次认定了解多少呢?
一、认定范围和时间
1.认定范围:全日制在校学生。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二、认定比例与档次
1.家庭经济困难的高职学生认定比例为学生总数的25%,设“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个档次。
三、认定的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3.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团结友善;
4.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符合认定条件中相应条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使已经通过认定的,也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生活奢侈浪费,有高档消费行为者;
2.经常自费出外旅游且消费较高者;
3.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者;
4.擅自在外租住民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5.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结婚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者;
6.学生(监护人)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提供虚假信息的;
7.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四、认定程序
(一)班主任们组织开展资助育人主题班会会带领大家学习各项文件流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开始。
(二)班级评议小组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实填写《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根据《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分值表》(附件2)中的认定指标综合评分,签署《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附件3)。收集相关证明材料。
(二)班级评议小组召开民主评议会,组织评议,确定名单,报系(二级学院)认定小组进行初审。
(三)系(二级学院)认定小组汇总班级评议小组提交的初步评议结果,结合评议结果以及申请材料、认定标准、认定指标综合得分等,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
(四)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工作
初审通过后的高职学生登录山东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自评和班级民主评议,并将班级民主评议得分录入山东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