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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6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位老师:

2016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及指标分配

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本年度分配我院申报限额为4项(科技、人文社科计划项目之和,均为自筹经费项目)。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二、申报条件

(一)科技计划项目

1.选题学术思想新颖,符合我省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或较大的应用前景。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省高校在岗的教师和科技人员,学风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重点支持4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

3.课题组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主要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所在单位能提供相应的研究条件。

4.项目负责人无主持在研的高校科研项目。

5.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申请的项目,提倡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发挥群体优势,联合攻关,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

(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

1.项目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拟突破的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近期可望取得预期成果或阶段性成果。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高校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风,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与精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55岁以下。

3.具有学科结构和梯队合理的项目组,科研工作基础扎实。

4.已列入国家、省有关部门科研计划的项目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申报。

5.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自筹经费项目应逐项附出资证明,说明经费具体来源及数额,并加盖出资单位财务章,经费来源证明书见附件。科技项目每项经费不低于3万元,人文社科项目每项不低于1万元。

(二)申报科技类项目需进行查新并附科技查新报告,查新目的须是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鲁发〔2015〕22号)精神,充分发挥高校在科研、人才、智力、信息等方面优势,特组织高校对我省贫困地区致贫原因、资源条件和脱贫需求以及脱贫对策开展研究,为扶贫工作提供咨询。有条件的高校要积极组织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开展扶贫研究,并择优推荐申报。

(四)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发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人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A)》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B)》(见附件1、2),申报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人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A)》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B)》(见附件3、4)。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二)申报人员请填写《2016年度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和《2016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6)。

(三)为保证此项工作按时完成,请各位申报老师于3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OA发送杨永亮老师进行初审。

附件:

1.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A)

2.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B)

3.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A)

4.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B)

5.2016年度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6.2016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7.经费来源证明书

2016年3月4日